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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6 14:33浏览次数:

  168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经营范围: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除危险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塑料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与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原材料及辅料(危险有毒易爆化学品除外)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韩道恩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于晓宁、董事蒿文朋任大韩道恩董事;董事宋慧东任大韩道恩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韩道恩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大韩道恩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模具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眼镜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国际贸易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业设计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模塑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斯维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橡胶制品、五金制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80.08万元,净资产1,528.82万元,营业收入1,458.95万元,净利润70.88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龙口东泰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餐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议服务;公园及其他旅游项目的开发、管理;开办市场,保洁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场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99.43万元 ,净资产-63.78万元,营业收入436.41万元,净利润-417.77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旅游服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包装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荣畅物流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石化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咨询,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仪器仪表、阀门、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设备、灯具、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及维修,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及施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纳米、精细化工新材料、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石化设备及配件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配件、电气设备销售、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肖辉、宋慧东担任化工设计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化工设计院为公司的关联方。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2.20万元,净资产332.02万元,营业收入1,156.17万元,净利润47.62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化工设计院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进出口代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公共铁路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危险废物经营;报关业务;船员、引航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销售;船舶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包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报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目前道恩国际物流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35亿元(含16.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料”)、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特种塑料、塑料复合材料、化工助剂、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电子材料、废旧材料再分解、再利用(仅限于经过粉碎、初选的塑料碎件回收处理)及相关制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食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的研究、开发、生产、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精密塑胶注塑制品的生产、组装与销售;家电配件、汽车配件、传动部件、机械配件、减震器(洗衣机用)生产与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股权;青岛海尔数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股权。青岛海尔数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塑料色母料、功能母料、塑料改性料;货物进出口(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产品20%外销)(批准证书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1,565.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6%。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为公司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

  2、投资金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包含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PP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防范交易风险。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包含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包含子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包含子公司)拟继续开展PP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

  公司(包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包含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最高额度。

  公司(包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包含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PP原材料。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包含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PP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包含子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包含子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PP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包含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包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公司(包含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包含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168体育,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道恩股份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进展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现根据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3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2,773,504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499,939.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490,756.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009,182.74元。2022年7月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765,356,190.12元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2]011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根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79,259,046.83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同意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3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168体育,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宜已经道恩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保证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1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投资品种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1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事宜已经道恩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道恩股份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 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执行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2、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有庆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健明先生,独立董事梁坤女士。

  3、参会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在全景网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三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168体育。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晓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总经理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周政懋先生、许世英先生、梁坤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297.50万元,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35亿元(含16.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亿元(含4.48亿元)。该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同意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3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调整至1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编制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实施包括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本次执行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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